您的位置:必一运动 > 相关资讯 > 行业必一运动
一、法律框架:公司清算的“双重启动路径”与“四大条件对比”
普通清算的启动条件
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
条件2:股东会决议解散;
条件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条件4: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80条、第183条。
破产清算的启动条件
条件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条件2: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条件3:债务人已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7条。
二、实务突破:两类清算的“三大核心差异”与操作要点
差异1:启动主体不同
普通清算: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组,或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破产清算:由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
实务案例:某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直接申请破产清算,法院裁定受理。
差异2:程序目标不同
普通清算:以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为目的;
破产清算:以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为核心目标。
实务案例:某公司普通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法院裁定转为破产清算。
差异3:法律后果不同
普通清算:公司终止后法人资格消灭;
破产清算:未获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实务案例:某公司破产清算后,股东主张剩余财产分配,法院驳回。
三、特殊情形:清算程序的“三类特殊争议”与解决路径
“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争议
规则: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的,股东、董事、控股股东需承担赔偿责任;
实务案例:某公司未及时清算导致财产贬损,股东被判令赔偿债权人损失。
“破产原因”的认定争议
规则:需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实务案例:某企业虽不能清偿债务,但仍有融资能力,法院认定不属破产原因。
“涉外清算”的法律适用规则
规则:涉外清算可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可能影响程序选择;
实务案例:某外资企业清算中,法院适用中国法律裁定破产清算。
四、实务建议与风险防范
普通清算的操作建议
裁撤事项出显后20日内开办公司清算组; 企业清偿前三天不容许大力开展与企业清偿取决于的生产经营项目; 看见资不抵债的,可以审请破产淘汰结算。破产清算的合规要点
债款贷款人申请办理破产清算时,需递交物权的现象说明书、债款债款债权清册等板材; 债务人申报倒闭时,需递交终止法律规则法律文书事实证明债务; 资不抵债核发后,操作人需要6八个月内修改资料清洁评估报告。结语
工厂公司结算软件与资不抵债公司结算软件的标准文化距离是社会道德与服务业的汇合点,既必须要 有目的解读社会道德条文,也必须要 把握操作实务风险控制。根据双从初始化路线、4个标准差距、六大本质文化距离的“双重分析一下”,既能优质初始化公司结算软件软件,也对虚假用逃避形为建立震摄。社会道德不单是事成之后救助的设备,亦是厂家净化的根基。面向公司结算软件数学难题,此身活跃有所作为、有目的合规管理,这样才能保护厂家与债务人的允许财产权。上一篇:破产程序中哪些还款行为可能被撤销?——偏颇性清偿认定全解析
下一篇:返回列表
浩云动态RELATED
更多>>最新案例NEW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