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必一运动
您的位置:必一运动 > 相关资讯 > 行业必一运动
离异后房子合拼大问题:婚内自建别墅房是不是再继续居往?
的时间:2024-03-18 11:03:30 主要来源: 我:
黄先生婚礼后,在两次外出中突然出了车祸事故,导至体质坠落伤残人。结果她与女婿也因友情不和刚刚开始直接离婚,前些好日子黄先生系统阐述直接离婚,女婿我同意,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切割上是没能形排成致,双方婚内有套多层的自健房,是没能办理手续,上用到求租,二多层是私用。
丈夫想要这套房子,但没钱补偿她,就让黄女士搬走,但黄女士没房子可住,而且她也行走不便,她想问离婚后还可以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吗?
本案的情况在实践中也常有发生,在离婚纠纷中有些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但因住房困难或者收入较低而无法轻易解除婚姻关系。而我国民法典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也注重保护弱者的利益,比如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住房的处理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妇女给予适当倾斜照顾。
本案中这套自建房是黄女士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为无法提供房子的权属证书,所以离婚时不宜进行分割,只能处理房子的使用权,为避免黄女士面临离婚后无处可住的困境,本案可以适用民法典“居住权”规则,对这套自建房“分而不割”,黄女士可以主张在离婚后与丈夫各住一层,以更好地维护妇女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应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