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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终结后能否追回欠款?企业破产申请全流程解析
——从资产分配规则到债权人维权的终极路径
一、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能否追回欠款?法律规则与实务逻辑
利用《九州必一运动 中华人民各个企业低保法》第1名百一十五条、第1名百二十五五条,低保执行程序战胜后被告人能够有清偿,衡量于接下来核心区原则:(一)破产财产分配的法定顺序与清偿规则
优先清偿顺序:
第一顺位: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管理人报酬)与共益债务(如债务人继续营业的必要支出);
第二顺位:职工债权(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等);
第三顺位:社保费用与税款;
第四顺位:普通破产债权(如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
例证:某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后,优先支付破产费用100万元、职工工资200万元、税款50万元,剩余资产仅300万元,而普通债权总额达800万元,则普通债权人仅能按37.5%比例受偿。
剩余财产分配的可能性:
若公司倒闭牲畜在清偿全部的先债款后仍有剩下的,各种类型债款人可按比例表调整剩下的牲畜。但实际中,公司倒闭制造业企业资本常因质押贷款、质押贷款等保障 物权被先受偿,会造成各种类型债款人受偿率不高。(二)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救济途径
发现新财产的再分配程序:
可根据《中小企业低保法》第1百2三根,宣告倒闭债权人可在低保系统程序了结后2年之内,向司法局公司申请多补分销。司法局需检查新婚前个人财产分割有没有属“特殊、更换婚前个人财产分割”或“未纳为低保婚前个人财产分割”的违法行为。例证:某破产企业股东在终结后私自变卖厂房,债权人发现后起诉,法院撤销终结裁定,追回变卖款并重新分配。
对管理人未尽职责的追责:
若治理人会出现被人或重大项目疏忽形成夫妻共同财产引流(如未不能追收应收),债务人可原则《各个企业败诉法》第一个百三十五条,需要治理人履行索赔职责。(三)债权人维权的策略建议
破产程序中的主动参与:
债款人需有效申请上报债款、进入债款人商务会议、开展菅理人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内在夫妻共同财产权在夫妻共同财产都分配好计划书中有赖于体验。程序终结后的持续追踪:
开展在线查询债务人下列不属于投资人的债务的动态,目光是不是具有隐瞒债务或债务迁移表现,相应时审请朝廷调查分析令。上一篇: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全攻略:从起诉条件到申请破产的实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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